乐东法院成功执结一赔偿案件 帮受害人追回45万

来源: 作者: 时间:2020-07-13 09:45
新海南客户端、南海网、南国都市报7月8日讯(记者 张宏波 通讯员 黄嘉琦)近日,乐东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许某君采取拘留强制措施,迫于执行压力,被执行人许某君向申请执行人许

  新海南客户端、南海网、南国都市报7月8日讯(记者 张宏波 通讯员 黄嘉琦)近日,乐东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许某君采取拘留强制措施,迫于执行压力,被执行人许某君向申请执行人许某方支付赔偿款45万元,该案件最终成功执结。

  2017年7月25日,许某方在许某君开设的舞蹈培训班内训练致伤,许某方无骨折脱位型脊髓损伤,瘫痪在床。由于许某方家境困难,要求许某君赔偿不成,遂诉至乐东法院。经判决,许某君应赔偿许某方793454元。许某君不服,上诉至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,经庭审改判为:被执行人许某君赔偿申请执行人王某789092.98元。判决生效后,许某君仍未履行相应的给付义务,2019年10月8日,许某方向乐东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
 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,考虑到案件执行标的额较大,且双方又是亲戚关系,执行局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许某君及其家人联系、沟通。但许某君态度依旧强硬,拒不履行义务,也未按规定申报财产情况。乐东法院依法对其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,但被执行人依旧拒绝履行义务。

  为此,乐东法院依法对申请执行人司法救助30000元。后经批准,乐东法院于6月19日依法对许某君进行了司法拘留。随后,许某君及其家人的态度突然转变,同意对申请执行人进行赔偿。最终,在承办法官的协商沟通下,申请执行人许某方同意放弃部分执行款339092.98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,被执行人许某君也将执行款450000元交至法院执行专户,至此本案执行完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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